一、基層治理指揮室
1.牽頭統籌黨建統領基層智治體系建設,負責“一中心四板塊一網格”線上線下日常運行管理,承擔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協同流轉、應急指揮、督查考核等職責。
2.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協助黨委抓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區委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在鎮的貫徹落實。
3.收集和處理轄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重要情況,及時、準確地向鎮黨委、政府報告并提出工作建議。
4.掌握鎮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和政策動態,提出貫徹實施意見和建議,并認真組織實施。
5.承接區數字化城市運行和治理中心任務指令,承擔事件的受理、交辦、流轉、處置、督辦、反饋、考核等全流程閉環管理;協調、指導、推動轄區內網格化管理工作落實,承擔社會管理信息收集、排查、調度、交辦、上報等工作。
6.牽頭統籌政務服務工作,負責草擬鎮黨委、政府的綜合性文稿,組織起草或審核以鎮黨委、政府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管理;督促檢查鎮黨委、政府各項決議、制度和領導批示指示執行落實情況,做好信息反饋和上傳下達。
7.統籌負責鎮考核工作,負責村(社區)和網格基層治理管理督導、評價考核及網格員日常管理、考核。?
8.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的建設辦公室
1.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承擔黨建、紀檢、民主法治、網絡安全、機構編制、老干部、人事、統一戰線、民族宗教、群眾團體等工作。
2.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指導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建工作,組織指導本轄區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抓好組織發展和黨員教育。
3.協助抓好干部隊伍建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辦機關干部和村(社區)干部的考察、培養、測評、任免、考核、培訓、獎懲等具體工作,草擬干部選拔和提高干部素質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做好人才服務、引進和培養工作。
4.負責起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報告等材料和文件;負責鎮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受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委托進行調查研究和行政執法監督;負責鎮人大綜合性事務、后勤保障,組織人大代表活動;承辦本轄區人大代表的換屆選舉工作。
5.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的交辦、督辦,負責政協工作站相關工作。
6.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1.做好鎮域經濟的開發、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制定和執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落實區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
2.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農業產業化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工作;負責本轄區內公平競爭環境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民營經濟發展規劃和指導工作;承擔科普宣傳、科技示范推廣等工作;負責鄉村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3.負責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
4.負責經濟社會領域統計工作,開展經濟普查、污染源普查、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協同配合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協助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建立統計資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信息共享機制;依法管理、開展統計工作,實施統計調查,組織指導村(社區)統計工作。
5.負責組織編制鎮、村規劃;按權限負責農村居民住宅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負責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市容環境管理工作;負責鎮域基礎設施項目、配套項目和康居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村級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工作,受委托做好本轄區農村道路的路產路權保護工作。
6.開展本轄區環境風險源、保護區域的日常巡查、調查統計和宣傳教育工作;督促轄區內的污染防治和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承擔環境保護基礎設施的日常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巡查、污染源現場監督檢查、環境污染投訴調查及損害糾紛調解等環境保護相關工作。負責本鎮人防、自然資源的保護管理相關工作。
7.負責擬定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編制年度財政預算和決算并組織執行年度鎮財政預算;負責財政資金管理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社區)財務監督管理和協稅護稅工作;負責各項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直補工作;負責本級內部審計、財務統計工作,開展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指導鎮所屬事業單位及村(社區)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代表鎮政府對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
8.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務辦公室
1.制定和實施有關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推動民生領域政策保障,統籌優化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提供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
2.牽頭做好民政、社會工作、教育、文化、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退役軍人服務、衛生健康等領域工作。負責擁軍優屬、優撫、救濟、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殯葬改革以及殘聯工作;支持義務教育的發展,組織轄區內適齡兒童入學,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治理校園周邊環境;負責文化、旅游、體育相關工作,抓好社區教育;負責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勞務輸出、就業和再就業服務的指導、管理;負責生育登記、優生優育、藥具管理、老齡等工作,開展轄區內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教育、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活動,普及公共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知識,承擔重大疫情和中毒事件防控相關工作;負責嚴重精神病障礙患者的管理服務,組織開展預防精神障礙發生、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等工作。
3.開展家庭暴力預防、家庭教育指導、未成年人保護等工作,執行困境兒童、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相關政策,負責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等工作,開展扶貧濟困活動。
4.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實行村(居)務公開,加強民主管理,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5.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辦公室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央、市、區關于信訪、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和處理邪教等方面的政策、規定和指示決定,制定并落實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和相關措施。
2.負責平安建設,依法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文明小區、模范單位和無毒單位的創建工作;負責法治政府建設,加強依法行政,實施普法教育;督促、檢查轄區單位、學校、村(居)民委員會平安建設的落實情況;配合司法行政部門做好司法行政管理。???????????????????????????????
3.負責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4.組織編制轄區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負責轄區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統籌轄區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助上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工作。
6.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和委托執法要求,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開展產品質量、特種設備、道路交通、煙花爆竹、藥品等安全生產日常監督工作;具體承擔依法賦權或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組織實施消防規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7.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協調法院、檢察院、公安、綜合行政執法、消防救援等工作。
8.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